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品牌新闻 >

凉茶明日上庭争“红颜” 红色外包装属于谁

时间:2013-05-14 11:29来源: 国际金融报 作者:佚名 点击:
东方IC图 现在双方就红罐包装所有权各持己见,具体如何判决,现在还不是下结论的时候,因为在诉讼案开庭前,双方都有权利随时提供更多证据予以反驳。而且即便初审结果判定,败

  东方IC图

  现在双方就红罐包装所有权各持己见,具体如何判决,现在还不是下结论的时候,因为在诉讼案开庭前,双方都有权利随时提供更多证据予以反驳。而且即便初审结果判定,败诉一方可能会持续上诉,这个案子没那么快结束

  红罐到底归谁?5月15日,广药、加多宝这对“凉茶冤家”又将在红罐包装归属上一决胜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称,5月8日,该“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已进行了正式质证,双方对对方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予以说明和质辩。经过长达近10个小时的激烈质辩,广药、加多宝就“红罐装潢诉讼案”完成了质证:加多宝补充了新证据,认为广药试图耍横夺走外包装设计权,而广药则指责加多宝提供虚假资料,虽然还未有初审结果,但双方的对战早已提前打响。

  加多宝:自己设计红色罐装

  加多宝、广药正被各自的诉讼所累。去年5月的“商标案”的仲裁结果,不但没能成为“落点”,反而成了往后诸多纷争的“起点”。

  在加广的商标权之争、广告语之争后,双方又将战火蔓延到了包装“红罐之争”上:一直以绿盒示人的广药集团在得到“王老吉”商标后,随即推出红罐王老吉,市场上出现了加多宝红罐凉茶和广药生产的红罐凉茶两种包装十分相似的产品同时销售的局面,由此引发了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关于商品“包装装潢”的法律争端。双方都指责对方侵犯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

  广药集团认为,“红罐”包装装潢已成为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加多宝凉茶侵犯了王老吉知名商品装潢权。“红罐”王老吉凉茶由谁生产和经营,其包装装潢权就归谁所有,现在加多宝已无权生产王老吉凉茶,其包装装潢权就自然应该回到广药集团的怀抱。而加多宝则认为,“红罐”王老吉罐帖由陈鸿道设计,并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许可加多宝公司独占使用。加多宝公司在使用过程中,获得了包装装潢权。

  值得一提的是,双方还曾为诉讼地产生分歧,加多宝起初选择在北京起诉,广药则在广州起诉加多宝。另据了解,此前的类似案例中,北京的法院似乎更倾向于包装设计与商标分割,而广东的法院则往往支持包装跟着商标走。加多宝方面后来又申请在北京和广州以外的第三地审理,最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此案交由广东省高院审理。

  4月15日,双方在广东高院就红罐装潢诉讼案交换证据。交战双方也均有备而来,各自亮出了自己的理由和依据。当天,广药对加多宝变更了三项诉讼请求,分别是判令加多宝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与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装装潢;销毁全部库存的侵权产品以及带有与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相同或相近似包装装潢的空罐、空瓶;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销毁所有侵权产品的广告以及各种介绍、宣传材料等。

  而加多宝15日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分三类:第一类是包装装潢属于加多宝的证据,第二类是加多宝对包装培育的证据,包括宣传、赞助、捐款、促销等,第三类是加多宝认为对方产品外包装装潢侵权的证据。“早在1995年3月28日双方签订第一份商标许可合同后,加多宝就设计了以红黄两色为主色调的金属易拉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于1997年获得专利。”加多宝表示,在双方合作期间,加多宝利用自己设计的红色罐装的包装装潢,配合王老吉商标,在市场上投入了巨额的宣传广告费用,红罐凉茶也深入人心。

  4月15日当天,加多宝还向媒体展示了由30多位来自北大、人大等法学权威于去年底签署的支持加多宝意见书,支持阵容非常强大,而广药王老吉也展示了相关材料,表示有数位专家为其站队。

  王老吉:10余位法律专家声援

  同样的红罐包装,同样的黄色字体,同样的“水、白砂糖、仙草、鸡蛋花、布渣叶、菊花、金银花、夏枯草、甘草”的配方,就连配方的排列顺序也是相同的。

  一个在罐上印着“凉茶始祖王老吉,百年传承,始创于1828年”;一个印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独家使用王泽邦传承配方”。真正的“知名商品”到底是哪一罐?

  扑朔迷离的传承历史,双方各执一词。开庭前夜,两方的“预备式”较量还在进行。日前,十余名法学、知识产权专家在北京举行了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包装装潢保护研讨会。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指出,根据客观事实,在该起纠纷中,知名商品应为“王老吉”凉茶而非“加多宝”凉茶,“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与该知名商品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

  与会专家认为,红罐始终与“王老吉”组合,并产生了一个共同的识别作用以后,如果把红罐剥离给另外一个品牌,会给消费者带来识别混淆与困扰。

  不过,加多宝也不示弱。近日其再次向媒体展示材料,为加多宝站队的多位法学界权威人士称,包装、装潢不可避免地与商标权等发生交叉,却又并不完全重合,红罐是加多宝在租用“王老吉”商标时自行独立设计并使用的,与广药同商标产品明显区分。广药可以收回“王老吉”商标,但红罐包装、装潢权益应当归属加多宝。广药要求“红罐”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如影随形地跟着“王老吉”商标一起“返授”给广药,没有法律根据支撑。

  专家:案子没那么快结束

  一个有情,一个有理,这场纷争谁能笑到最后?

  “现在双方就红罐包装所有权各持己见,具体如何判决,现在还不是下结论的时候,因为在诉讼案开庭前,双方都有权利随时提供更多证据予以反驳。而且即便初审结果判定,败诉一方可能会持续上诉,这个案子没那么快结束。”龙腾资本董事总经理周璐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包装装潢权指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权。该权利只适用于知名商品,并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一般情况下,这类案子审理难度并不高,但由于加多宝与广药之间在商标以及产品上的关系较为复杂,比较罕见,也给该案增加了不确定性。”周璐说。

  由于加广之间的一系列官司广受关注,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称,此次案件的主要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他们认为商品的包装、装潢受法律保护应具备两大条件:一是商品知名,二是包装、装潢特有。法律界的说法主要围绕两方面:一是商标与包装装潢是否分离;二是设计者是否拥有包装装潢权益。

  知识产权专家认为,包装、装潢作为一种可识别标志,根据TRIPS协议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只要具有特有性就可以受到保护,同时具有显著性,也可以作为商标受到保护。

  周璐表示,在表面的包装装潢争夺下,加多宝与广药的纠纷实则是一场“名实之争”,解决纠纷,要以证据为导向,明确在先权利。“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之所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本质上不是因为该包装装潢本身是一项智力成果,而是因为该包装装潢通过使用起到了区别产品来源或标示产品品质的作用。”

(责任编辑:NO.001)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更多广告创意

  • 广告赏析-2014年1期

  •  广告赏析-2013年12期

  •  广告赏析-2013年11期

  • 广告赏析-2013年10期